上体院学字〔2013〕60号
各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,深入推进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,做好资助育人工作,弘扬当代大学生自立自强、勤奋进取、刻苦钻研、无私奉献的时代精神,推动青年学生树立责任意识、奉献意识、感恩意识,我院开展了2013年度上海体育学院“励志之星”评选工作。经学生申请,各二级学院推荐,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议,授予体育教育训练学院颜炳国、李娟、陈泽、朱炫璇、李九一,体育休闲与艺术学院于清华、孙肖肖,武术学院张光生、吴潘园,体育新闻传播与外语学院张小乐,运动科学学院柯丹丹、邢瑞蕊,经济管理学院齐鹏、赵长啸,中国乒乓球学院陈楠15名同学2013年度上海体育学院“励志之星”称号。
希望全体同学秉承身心一统、兼蓄竞攀的校训,向获奖学生学习,不断超越自我、感恩奉献、服务社会,做一名新时期优秀的大学生。
特此决定。
上海体育学院
二○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