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授予技术等级称号运动员、裁判员公示的通知
各单位:
根据《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按照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》,经审核,拟授予杨青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、胡海峰等46人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、崔俊杰等33人国家三级运动员称号。
根据《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经实践、理论考试,经审核,拟授予李浩然等67人国家一级裁判员称号、陈记平等124人国家二级裁判员称号、王武典等352人国家三级裁判员称号。
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运动员、裁判员审批时间为2016年1月1日——6月20日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——6月23日(共7个工作日)。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,可在2016年6月22日前向上海体育学院教务处反映。
联系电话:51253142 51253138 邮箱:xjk@sus.edu.cn
联系地址:上海市清源环路650号上海体育学院教务处(邮编200438)
附件:运动员技术等级授予名单
裁判员技术等级授予名单
上海体育学院教务处
2016月6月15日